以前也常碰到已经提供的材料,之后又被要求的情况,通常是由于两个原因:移民官没有注意到该文件,或在转案子过程中丢失了部分文件。你的出生公证应该是可以满足要求,再递一次就好了。 至于你老公,我不知道他在哪里离婚的?如果在美国,一定要家事法院法官的判决,其它文件都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