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法官的机会(那样如果法官批了,申请人就可以拿着法官的order要移民局马上盖章,移民局只有立刻执行的份),而是以情节可疑为由无限期调查(实际是无限期拖延),你要想解决,OK,你花几千律师费去联邦法院告移民局吧,你要是敢这样做,那基本可以相信你是真实婚姻,那就是说那时再考虑发绿卡,这样至少搞你几年。我朋友遇到的情况还好些,她是来美后两个月结婚,对方是华裔大学教授,现在两年了,(面谈通过都一年了)Name check也clear几个月了,去查的结果是说还要面谈一次,叫她再等六个月。
我以前劝她别这么快结婚递485,不听。非要在B1过期之前file
(某律师建议的),既然回去签K签证也不过几个月时间,如怕花机票钱,在美延期不过200大元,好端端的何必惹气生呀?
移民局聪明就在于并不deny你的I-485,也不转到移民法庭给你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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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道理. 但申请B2延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mytwoc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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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6 postreply
16: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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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认为移民局并未非常怀疑她是假婚,因为如果怀疑这一点,两人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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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6 postreply
16: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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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例子XX是国内离弃,来后征婚,现在幸福的一对!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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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6 postreply
17: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