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月1日起,I-140与I-129送件审理程序将发生重大变化

本帖于 2006-04-22 15:06:42 时间, 由普通用户 2stillsuper 编辑

“Nebraska处理中心将把收到的I-140申请案一分为二。一部分留在Nebraska处理中心审理,另一部分转送Texas处理中心审理。”

如何一分为二?是按照地域划分(比如Nebraska处理中心审理北区即原Nebraska处理中心加上Vermont处理中心的管理区域,Texas处理中心审理南区即原Texas处理中心加上California处理中心的管理区域),还是按某类数字比如说收件日期的奇偶数来分,还是没有一定之规而随时根据两个中心的处理情况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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