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I140和485,但我们的律师却给我们同时递了。而且我们先后做了指纹,一个已经得到EAD,另一个正在等。 但问题是,I140却时隔9个月未批,不知道是否与同时递有关。而且SPOUSE的CASE是被来回退了好几次,才终于被收件。 很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到底EB3的I140和485能否同时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