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与公民结婚,该公民三婚,其中一婚在18年前离,

该配偶与10年前去世,二次婚姻从15前到3年前,上月面试没能通过的原因是没有提供第一次离婚证明,因为第一次离婚又不在现在生活的州,对方也去世,直到现在还在没找到材料,他们要在第一次离婚法庭去获取材料---这个例子只能说明美国人很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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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几 种 情 况 不 容 易 通 过 移 民 局 的 面 试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373 bytes) () 03/21/2006 postreply 08:41:26

所有的结婚离婚都要有证明, INA不允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mytwocents- 给 mytwocents 发送悄悄话 (7 bytes) () 03/21/2006 postreply 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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