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你迅速而熱情的回答﹗﹕)

但是﹐我到底是要遞交A和B表呢﹖還是只遞交B表﹖前者由僱主完成﹐後者由我完成。
其次﹐這個表是遞交給勞工部呢還是隨同I140一起遞交給移民局﹖
移民官的信中說﹕ Form ETA-750, Parts A & B, uncertified, requesting Service approval, was not submitted. 什麼意思﹖難道他需要我把表遞交給他們﹖ 還是從勞工部批示過的表﹖ 唉﹐越繞越糊塗了。
再次感謝你的幫助。
預祝你聖誕節快樂。
﹕)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