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再以EB1 申办绿卡吗




老公去年作FACULTY, 去年末走SPECIAL HANDLING 递交绿卡申请, LABOR刚批准。我以前有个H1, 但因为RELOCATE, 工作没有了, H1 即将到期。 将来 恐怕得依靠他才能有工作许可。

现在EB1 比EB2排期快1年, 大家觉得有必要用“outstanding professor 再FILE一个EB1的申请吗?他文章挺多的, 但是本人不是太愿意麻烦找人写推荐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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