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知 你 现 在 身 份 状 况 如 何 ? 如 果 你 们 的 婚 姻

来源: 2006-03-06 18:47: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超 过 两 年(在 他 去 世 前 ) , 你 可 以 申 请 I-360 公 民 遗 孀 身 份 , 但 是 如 果 不 到 两 年 , I-360 将 不 能 申 请 , 你 应 该 设 法 尽 量 保 持 你 的 非 移 民 身 份, 如 现 在 已 经 黑 了 , 有 可 能 将 来 被 移 民 局 纳 入 递 解 程 序 ,那 时 你 一 定 要 出 席 听 证 , 就 仍 然 有 机 会 向 移 民 法 官 请 求 解 除 递 解 (withholding),如 果 你 能 证 明 回 国 会 使 你 处 于 极 为 困 难 的 境 地 (通 常 如 你 有 在 美 出 生 的 孩 子 , 即 使 孩 子 的 父 亲 并 非 公 民 或 永 久 居 民 ,也 会 得 到 法 官 同 情 而 取 消 递 解 ) 这 之 后 你 就 可 以 得 到 每 年 的 EAD 而 合 法 居 住 美 国 , 但 是 并 不 能 拿 到 绿 卡 , 直 到 同 另 外 的 公 民 结 婚 或 孩 子 到 21 岁 为 你 申 请 移 民 为 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