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不敢恭维

来源: 2006-03-06 10:00:1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除少数之外,申请庇护用的多是无中生有的理由。律师和客户一起作假,既然已经是黑对黑,难免会发生黑吃黑现象。

大家都是成年人,这种事情自己决定做还是不做。成了,没有什么好炫耀的;不成,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公开讨论更是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