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关于父母来美减税的问题
我父亲打算三月底来美看我,打算待上半年。
据我所知根据税局的规定,父母在美待183天以上可以做为DEPENDENT减税。
但是入境时给的半年签证实际不够183天。
比如入境是三月26号,签证会给到九月25号,这样实际一共待了182天加两个半天。而这已经是最长的可能了。
不知道有没有知道具体情况的大侠回答一下:
1,两个半天算一天吗?
2,如果签证给到九月25号,实际拖上一天26号离境,会有什么后果?这逾期的一天能被算做合法的第183天吗?逾期离境一两天对以后再次来美签证会有不利影响吗?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