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2005年5月30日入境的,我爸爸是2005年10月27日入境的,妈妈入境的时候给了半年,之后延期,受到收据,但是没有申请结果,爸爸入境时签证上的annotation是一个月,入境时申请到半年,现在爸爸妈妈想在这边申请加拿大的签证,直接从这里去那边,不知道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有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