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是早就被转到LOCAL了。面谈的时候,一切都没有问题,就是当时没带J-1豁免原件。(我们当时在递交的申请资料里有复印件)。负责面谈的那个OFFICER给了我们一个NOTE,说要在XX天内补交(大概45天吧)。我们第二天就寄出去了,没一礼拜就收到回信,信上说,补交资料收到,将于2006年2月4日前答复。 照您的说法,我的CASE并没有参加排期,是吗? 还有,应该跟什么部门的主管联系?如何查到LOCAL INS主管的联系方法? 严重感谢你小白兔!心里感觉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