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本人绝对无任何前科。看到刚才一个帖子提到了无刑事犯罪记录,所以想起来了。 本人曾在另一个国家合法居住了几年,离开时忘了开个证明。现在那边也没朋友了。听说通过他们的使馆办要半年多。我有必要办一个备着吗?移民局会要求提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