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H1B,我准备在近期内辞职,然后离境.有以下两个问题: 1.辞职后有没有移民局严格的规定说多长时间必须离境?原来听说有10天打包的说法,是这么严格吗?如果我呆15天,20天有很大关系吗?我虽然不打算回来定居,但是还是想留下好的记载. 2.辞职后准备去南美玩一次,如果我还有一次入美签证,能再进来吗?这个签证是我前段时间回国办的.好象进海关的时候有签证就可以吧?他应该不知道你已经辞职了吧?还是说稳妥起见不要这么做?我的意思是,从南美回来打包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