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楼主花这么多时间码字,难得、佩服。其中几乎所有要点和本人感受几乎一摸一样,另外也从中学到了新东西。谢谢楼主辛勤工作。
只是补充一点:个人体会,绿卡申请象美国很多事情一样(如,买车、买房),是一个“食物链”的过程,一环吃一环,一环托一环。这当然不是指中国式的贿赂,而是其“制度”(institutions)使然。移民局的官员据说很多都是联邦政府公务员系列(GS)里最低级的小官僚,就象契可夫笔下的,工资不高,可能还只有高中毕业。所以,他们只认律师的活儿。到不是说你不能自己办,或者是律师办的有多么好,而是律师送去的案子他们习惯上或本能上更信任,而这对于案子获批是最重要的。实际上,律师的作用是象征性的,是“护照”是“敲门砖”,就象要在商界混就得有MBA学位一样。
个人觉得,申请人对律师的作用要有正确理解。你自己对自己的活儿的包装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律师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这是可以从用过他们的人哪里看出来的,所以,a rule of thumb,用你身边的人用过的律师),至于律师的水平并不那么关键也难看得出区别(看出来也晚了)。我们交的$4,500+律师费只是“门槛钱”,决不意味着你把这么一大笔钱交给律师,然后他就替你打点一切,这是误解。多数工作你还是得自己做,律师不过是你到移民局衙门口走一圈的“虎皮”。
以上是本人DIY两年半LC还没批(同时报的同事,用了律师,一年多一点就批了),用了律师以后OR 42天就批的教训。信不信,各位自酌。
律师的作用 = "老虎皮"
所有跟帖:
• 这不等于早批就是律师的功劳 -我相信,但- ♀ (106 bytes) () 10/08/2005 postreply 12:31:50
• ThinkPanda 看上去是一个律师或者律师的托, -大家信不信?- ♀ (0 bytes) () 10/08/2005 postreply 20:45:02
• 哈哈,本人在商学院教书(非法律专业) -ThinkPanda- ♀ (175 bytes) () 10/09/2005 postreply 06: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