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希望了吗?
来源:
zengjp
于
2005-09-14 06:31:33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
看置顶的陈丹虹律师的帖子,EB-1 and EB-2可以用 E-4 或 E-5 剩余的名额。情况是不是真的那末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