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回答太矛盾了!214B仅对美国而言,而跟加拿大有何关联呢

来源: 2003-12-11 13:28: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假如他的配偶是以主申请人的身份在中国递交移民加拿大的申请,这说明其配偶对加拿大有强烈的移民倾向,这怎么能证明对美国有明显的移民倾向呢?反而证明对美国没有移民倾向。214B仅对美国而言,而跟加拿大有何关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