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ingerprint 时,我曾经更新过自己的地址,他们

来源: 2005-07-11 13:58:4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还是搞错,移民局的人真是无可救药. 我的律师我想是不不会搞错的, 因为他是用我填写好的 AR-11 给我换的地址.

在我问地址的时候, 那位移民局官员自己都自言自语"I don't know where they got this address". 就是这样, 有时错的真是离谱. 我也就是用中国人式的思维找回了自己的卡. 谢谢你们的回复. 特别感谢 Rosalinda 对论坛的贡献. --- 最起码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