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于今年5月份从A大学PHD毕业,得到B大学的FACULTY职位,我申请的OPT于6月份生效。因B大学9月份才开学,所以我summer仍留在A大学教课(6、7月份),不久前我收到B大学的信,告知我B大学的工资将于7月份开始发放,这样我7月份就相当于拿双份工资,这样会有问题吗?(我目前仍然是F1身份)谢谢!!
请问:OPT期间领两份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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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OPT期间你可以做多份工作(也许要跟专业相关一点)。
-FF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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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05 postreply
2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