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3个月意思是,3个月以后走,公司就算投诉,也不要紧

回答: 没有条文限制,一般Rosalinda2005-07-08 12:25:27

因为人的想法是可以随情况改变的,3个月的时间改变了想法,通常是被认为可以接受的,485一批准就走,如果公司不管,自然没事,如果公司说你欺骗,就有很大嫌疑,3个月以后走,可以辩解,原本是一直有意愿为公司服务的,这3个月里改变了想法,没有欺骗过
就象拿b2入境,后来结婚或者怎样要调整身份,律师一般也是建议入境以后不要马上办,因为就算你婚姻真实,一入境就办,显得你当初拿b2入境的时候,就有这些打算,入境目的与签证种类不合,欺骗
还有f2转f1,有人因为申请学校甚至录取在入境之前,被移民局以申请f2,f2入境是欺骗拒绝的。
3个月,是一般认为有充分时间说是改了主意,而不是当初存心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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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二位! -等等- 给 等等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8/2005 postreply 14: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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