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条文限制,一般

来源: 2005-07-08 12:25: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律师不建议拿到就走,一般认为等3个月就安全了
立刻就走的风险在于,如果雇主生气,给移民局告发,认为你没有为该公司服务的意图,单纯利用该公司办绿卡,绿卡是通过欺骗所得,那么可能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