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条文限制,一般
来源:
Rosalinda
于
2005-07-08 1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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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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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建议拿到就走,一般认为等3个月就安全了
立刻就走的风险在于,如果雇主生气,给移民局告发,认为你没有为该公司服务的意图,单纯利用该公司办绿卡,绿卡是通过欺骗所得,那么可能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