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一宽,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84年第5号和第6号红头文件中规定的:“对少数民族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在处理上要尽量从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长期实行的少数民族刑事政策,虽然官方已不再使用此类措辞,至今仍然影响中国社会。
2010年7月中共宣传部、中共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三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中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都要坚决依法处理。”委婉的表达了要废止“两少一宽”政策的意见。
2014年,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中国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朱维群认为法律实施因民族而异,这不符合法治国家的基本精神,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因民族差别而对法律的执行划出不同的杠杠。[3]
香港《大公报》的评论也称,“两少一宽”出台后,政府处处照顾少数民族,给了很多好处、很多优待。但是,少数极端主义分子不仅不思感恩,反而在西方反华势力鼓动和支持下,变本加厉地闹事。地方政府官员受“拨乱反正”政策的束缚,往往右倾退让,企图“花钱买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