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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于 2011-09-29 19:42:48 时间, 由版主 hkhk 编辑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naturalisation.htm

 

申请资格

如果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第七条及第八条所载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 中国人的近亲属;
  • 定居在中国的;或
  • 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以及有关国籍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解释」详情,可于以下连结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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