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不是管理費, 是业主委员会的产生, 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聘用的决定权.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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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是。但大業主其實掌握著決定性票數。永遠是贏家。小業主永遠無法開除管理公司。症結所在。
-丁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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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2011 postreply
0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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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STRATA的物业应该没有大業主啊,不是所有单位都卖给各位小业主了么?可能是没人愿意牵头.
-臭鼬,花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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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2011 postreply
19: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