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不理解,不理解。。。。。。

本帖于 2011-03-30 11:47:27 时间, 由版主 hkhk 编辑

總是聽見內地兒童被拐消息,如果說,把孩子拐了去做童工,倒是可以理解。舊社會工廠里用童工,拐去的不必付工資,資本家可發黑心財,也不過省下個工錢。

但很多人拐賣兒童不是為這個。敢用童工的還真不多。成年勞力太多,不缺,反正成年人的工資也可以剋扣不發,不必用那沒力氣的小p孩。那拐賣兒童的,一是致殘逼其討飯,二是賣到農村人家里去做兒子。

干嘛要養人家孩子呢? 朋友不育,收養大伯的孩子,到自己六十歲,把房子轉到孩子名下,打算回北京養老了。沒想到,三天後,房子被賤賣了。老兩口傻眼了。兒子至今下落不明。此之香港人稱之"養唔熟"。

現在農民多數有文化,還真相信無后為大?!

個人感覺吧,制止拐孩子的辦法,還是有的。在香港,你就很難聽見有拐賣孩子的。孩子走丟了,一路的人圍著看,就沒人"撿",為什麼呢,因為養孩子成本太高,回報可就難說了。你付出心血,孩子不一定回報你!誰養孩子誰傻子。養得越多越傻。全世界大城市,發達國家,都面臨少子化問題。不是生不出,是不想生。自己都養不活呢,還養孩子? 自己孩子都不捨得生一個養,就更別提花大價錢去買個來歷不明的孩子了。提高生活成本,是抑止農民買孩子的一個法子。樓價,繼續貴吧。

另一種賣孩子的原因,是把孩子弄殘了討飯的。大家最好像香港政府所說,"不要助長行乞"。大家不要給討飯的扔錢,只給干饅頭,一碗飯,或湯,看著他吃干淨了。如果人人都不給錢,行乞的,就是真的餓肚子的人。不必孩子,大老爺們也可以站大街上討飯。討飯、討飯,我就給你一碗飯!!!不然,男人該說人們歧視男人了,憑什麼男人就不能討飯?!哈哈。

真缺一口飯的,你就幫他一碗飯。沒書讀的,把書送給他。沒衣穿的,給他衣服。就是不要施捨錢。

販孩子的,就走投無路了。

現在都是只生一個,孩子都是心肝寶貝,看見"寶貝回家"父母的心酸,真的叫人扼腕嘆息。

別的國家,買孩子做童工,做童妓,我看全世界只有中國人好這口,買個孩子回家來疼。也不管別人父母痛斷肝腸! 是人嗎?!

買個孩子回來致殘逼其討飯的,連動物都不如。這種人應該槍斃。中國法律現在太仁慈。槍斃的都是偷自行車的小偷,(聽說有個高考狀元男同學被斃,因偷自行車),貪了億萬的貪官,都是死緩,偷了人家孩子來賣的,好像沒聽見槍斃的,這才那麼猖獗,弄得全國人民帶孩子出門就心慌。

感覺香港的好,是從兒子三次走丟開始的。兒子小時候又白又胖又可愛,人見人愛、車見車載、花見花開,在人民入境事物處辦證走丟一次、海洋公園走丟一次、幼稚園活動又走丟一次,次次都只見人圍觀,沒見人敢上前抱起這孩子的,由得他一人蹲地下狠哭。心想,這地方好呀,是老人、女人、孩子的天堂!

這就是宜居的城市了。

 

 

所有跟帖: 

農村人中“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養兒防老,積穀防饑。有兒貧不久,無子富不長。”的毒太深。 -vbnm2211- 给 vbnm221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03:19:39

落後了, 現在興肯老 -似曾相識- 给 似曾相識 发送悄悄话 似曾相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03:25:59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不過弄個小小孩來玩,還真好玩呢。 -丁一凡- 给 丁一凡 发送悄悄话 (1453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06:50:29

呵呵, 所以带小孩根本不是件苦差事, 完全是一件人生大乐趣 -写大小-- 给 写大小- 发送悄悄话 (4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8:54:06

孩子失去媽媽的那種難過,媽媽失去孩子的肝腸痛斷,這這這,怎麼就下得了黑手呢!!! -丁一凡- 给 丁一凡 发送悄悄话 (384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9:07:19

哈哈哈, 凡姐去收养个巴 -写大小-- 给 写大小-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9:12:49

養和教,都是很痛苦的事兒。我只打算替媽媽們搭把手。玩兒人家的孩子可以。嘿嘿。養就免了。 -丁一凡- 给 丁一凡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9:41:55

大陆应该立法禁止儿童行乞,买卖人口同罪 -marge- 给 marg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09:33:15

很多法立了也不实行, 我看最好是不要等立法了, 现在就执行 -写大小-- 给 写大小- 发送悄悄话 (2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8:55:55

现在他都没犯法,怎么捉他?其实治买的才是根本的办法,没市场了还贩什么 -marge- 给 marg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23:04:17

應該買賣三人以上者死罪。這才有威嚇作用。 -丁一凡- 给 丁一凡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8:56:10

现在贩卖人口的罪很重的,分分钟无期、死刑,但是有巨大利润就总有人提脑袋干,贩毒不都有人干? -marge- 给 marge 发送悄悄话 (57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23:17:16

最毒的是被拐了还被整残去行乞. 好象以前万恶的旧社会都不会发生这种事 -写大小-- 给 写大小- 发送悄悄话 (1857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9:10:03

香港不允许乞讨的法律是很有道理的。大陆要立这个法或者先禁止儿童乞讨,都需要在社会救助体系上花大钱才做得到 -marge- 给 marg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23:20:11

我没好运碰见你那可爱的儿子,要不就会抱一抱,看跟不跟我走。 -look2010- 给 look2010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31/2011 postreply 03:24:47

听说今年人大有代表递决议,让重判人口贩卖什么。希望能够判人贩子死刑。但是没通过。 -cloudhk- 给 cloudhk 发送悄悄话 cloudhk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6/2011 postreply 0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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