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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0-07-22 06:01:1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有个美国人吧,写了本书叫《格调》。我翻了一下,几乎把刚吃下去的饭都给喷出来。美国人很实际一民族,写个社会审美学的书都带有点实际演练的速成教材的味道。不过作者的根本道理讲的是对的,也格外针对美国的实际情况,那就是新贵(这词有个难听的版本叫暴发户)常常要“显富”,而真正有品味有格调的人总是不显山不露水。为什么说这书也流俗呢?那是因为这书写着写着,那感觉好像就是根据这个“格调的金科玉律”,大家都得*****了,明明穿得起西装打得起领带,非穿一满是窟窿的老头衫,摇个大蒲扇。拿着这个“速成手册”的来找格调的,本身也是低格调,有个定义叫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