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不肯定,谁是熊掌,谁是鱼,才叫“鱼掌”呢?尤其,二者不可兼得的时候,要先分清两者的优劣,才能作出决定。要是,两个都能要,就不叫择优(相对的)而选了。 美国的offer,值不值得让我放弃香港的offer,就是个问题。当然,要是非常非常好的,我早就不犹疑了。还是,各有吸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