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太平紳士分為官守太平紳士、非官守太平紳士、新界太平紳士三種,三者的產生程序和條件上均有差異,但前兩者於職能及地位上沒有分別,只有新界太平紳士比較特別。
官守太平紳士都是公職人士。在政府官員當中,一般而言只有在政府有十五年以上經驗者的副署長、副秘書長又或者如助理署長,才會獲選為官守太平紳士。另外,全港十八區的民政事務處的民政事務專員,會自動成為「當然官守太平紳士」,方便協助執行職責。
非官守太平紳士一般要經過由政務司司長為主席的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委員作遴選,再由行政長官(回歸前則為港督)委任,委任人士並沒有特別要求,一般都是熱心公益事務人士,又或是對香港社會有貢獻者。
新界太平紳士則由政務司司長按認為合適他決定的條款及條件委任。
香港的太平紳士主要職責為巡視如監獄等羈押院所,接受被扣留者的投訴,避免懲教當局對扣留人士施行法院判決以外的刑罰。太平紳士同時可監理和接受市民的宣誓和聲明,使該宣誓或聲明具有法律效力,此範疇的工作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於每次六合彩開彩攪珠時聯同獎劵基金受助機構代表負責監理開彩結果,非官守太平紳士還有可能擔任各類咨詢委員會的委員。
如同其他由香港特區政府或前港英政府授予的勳銜一樣,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人可在其名字後加上「JP」字樣,作為個人正式頭銜之一部份。在香港一般人視成為太平紳士為一種身份象徵,因此有不少社區人士皆踴躍捐款或擔任公職,以期獲委任為太平紳士。
在過往,香港的太平紳士亦一如其他英聯邦國家一樣,需要審理案件;但現時其職能已被具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官所取代。
根據一八七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的《憲報》,香港首名華人太平紳士為當時首名華人大律師及首名華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伍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