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手段 和 讨债公司 是一回事吗?? (事情最新发展)

来源: 2010-05-03 08:35:2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上次不是说对方说减免一半吗? 我谢绝了.

现在收到对方的EMAILS, 说我的行为十分不理智, 说要找讨债公司上门了 --- 我其实觉得有点怕怕了. 以前不是说要诉诸法律吗? 我以为是诉诸法律的意思是上法庭, 现在他们又说什么讨债公司. 究竟这算不算法律途径?

另外, 我不记得我提供过我的地址. 他们怎么找到我呢? 难道信用卡公司会告诉他们我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