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美,发简历至一香港律所(在美没有office)求职后,收到回复,说他们会安排
一个 initial
会谈, 同时问我是否在近期有计划去香港以便他们安排一个日期。但我本人目前无此计
划,认为去的话
至少等到别人要我的可能性较大或者当同时有几个面试的情况出现。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回复他们比较妥当(不至让他们觉得我不尊重他们或对他们兴
趣不大,其实我
还是很有兴趣,背景和他们的业务也一致)?我可以向他们建议video或phone 会谈吗
?像我这样的情
况,对于initial 会谈,律所使用video或phone 的方式比较普遍吗?
感激大家提出建议!
香港公司面试在美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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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e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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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010 postreply
23: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