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多数人认为,哪个模式好我也不知道,我看多数国家的做法,比如冬天冻死多少人大部分国家都公开,咱们国家不公开,其实这种天灾人祸不能全怪政府,但公开至少体现了政府的关怀。
我再举个例子吧,欧洲我不知道,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查到在居住一定范围内的曾经有对儿童和妇女性犯罪的住户的资料(我估计还不仅限于此类犯罪,其他有过恶性犯罪的住户资料应该也是公开的),这种信息我不知道香港有没有公开,但大陆应该是没有,这种情况下居委会要是知道,靠口口相传到也能起到防范的效果。
社会责任要靠政府,社会团体和媒体多方共同来作用,另外要依靠每个人的公民意识。要求赢利性为目的的媒体承担太多的社会责任不太现实。国内的媒体,把社会责任喊得很响亮,可是报喜不报忧,所以经常没有什么公信力。
回复:common sense我一直以为是“常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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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奇怪的逻辑
-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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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0 postreply
1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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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是不可避免的,谁好谁坏可以见仁见智
-tiantian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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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2010 postreply
20: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