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事也不能全由警方说了算
举两个欧洲的例子看看媒体的“社会责任”的边界吧。
法国密特朗总统有个私生女。在她年满18岁之前,媒体没有公开报道过她。这是比较早的例子。
前些日子英国那个特工警察头儿去唐宁街开会,下车时没有收好手中的关于恐怖袭击调查的文件,被记者高清相机拍到了内容。。。此马大哈当然引咎辞职了,此事媒体在报道时图片和文件内容都没有公开。
媒体监督到位就可以了,不需要耸人听闻。你讲到欧美如何如何,我倒是看到正好相反的。如果在上述类似的事件中,媒体急于“报料”,一定会受到公众谴责的。欧洲当年大战的时候,媒体报道甚至会更加严格控制,以避免无意中为敌方提供“情报”。至于香港,那年艳照门的事,,,媒体后面那个态度果真是要“新闻透明”“言论自由”么?还是另有所图?
深圳绑票的事媒体没有公开具体什么原因可以猜测一下。我估计也有破案的问题。这个高空投掷腐蚀液的事,在香港这个高楼林立人口密集的地方,也就是最近才频频发生吧?(具体我不知道,原先不了解)这其间有没有媒体加入的“催化剂”,我很有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