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申请香港签证,短期访问(开会,旅游),7天。我会从大陆进入,再返回大陆。所以必须签证。我持中国护照,回美证(AP)。签证表上要求填写在港的保证人及香港身份证号码,保证人填写ID1003B表。如没有保证人,说明原因。 我听说像我的情况不用填写ID1003B表。 请问一定要保证人么?可以不填保证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么?如没有保证人,填写什么原因比较合适?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