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施永青的如下建议,你怎么看? “政府可考慮每年劃撥一定的土地,在地契上註明,土地上所建的物業只能售予本地的永久居民” 的建議都可以考慮研究,甚至像內地一樣對非第二套房產作出一定規範,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投資第二套房產徵收特定稅項。” 另外声明一句:我对大陆人来买豪宅,没什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