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加拿大华人产妇出事,也是羊水拴塞。但我看了新闻,有句话就不懂了。 说是“医生提醒孕妇,最好有主诊医生到场,否则也有足够医护人员协助。”问题是这次主诊医生不在,算不算医院的责任?早上医生还没来,住院医来动的手术,算不算足够医护人员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