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回答: 过去三妻四妾也是有条件的,,,周梦蝶2009-09-09 08:07:43

(以前写的,看看还挺应景的,贴上来)

最近看了不少穿越、架空的小说(比起现代来,我更喜欢描绘古代或者异时空的小说)。大部分古代女主,面对的最痛苦的问题,就是理所当然的三妻四妾,最大的心愿就是本文的标题。不由浮想联翩,这三妻四妾怎么那么根深蒂固呢。

在中国,三妻四妾的历史实在是源远流长。倒退回去,哪个时代不是三妻四妾的?夏商周?估计就已经开始了吧。有钱有势的男子明媒正娶上好几个那算是不错了,估计家里的丫头们也都是所谓“通房”的。怨不得中国男人最恐怖的噩梦就是:精尽人亡;最大的梦想就是:采阴补阳!

千百年来忍辱负重在贞节贤妇等等大牌子之下的中国女人们呢,无论是做正妻还是做小妾,其危险程度都有如过独木桥。生不了孩子要下岗或者至少要心甘情愿地、高高兴兴地替丈夫纳妾;生不了儿子更是罪大;就算是有了孩子,男人打着兴旺家室的大旗,也能随随便便再拉几口。

直到GCD打倒了万恶的旧社会,妇女才能翻身作主人。不过同时,压在女人身上的负担是有增无减。不仅要和男人一样地工作、赚钱,还要做光荣妈妈尽量多生孩子。但总算不用公然面对男人三妻四妾的危险了。

时光冉冉,任何事情都是反反复复地,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改革开放了,经济发展了,三妻四妾又重新抬头了。什么二奶、小蜜,最可怕的是女人不以这些为耻,反以能够让男人乖乖掏钱养着为荣。哎,我看再过那么十几年,明媒正娶二奶、三奶之类也是非常可能的。毕竟,香港、澳门这些地方直到60年代才结束合法一夫多妻制,现在英国、葡萄牙都已去,再重回原来的制度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

再看西方历史,我虽然没有什么研究,但一直奇怪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度,究其根本是源于宗教吧。貌似正式地只能够娶一个老婆,当然情人什么就不算啥了。更加登峰造极的是不允许离婚,一旦结了婚就要一辈子拴在一起。害的那个谁谁谁—著名的英国国王是叫亨利四世吧,为了和皇后离婚,不惜脱离梵蒂冈,创立了可以离婚的英国新教。

宗教对婚姻制度的影响极大。现在仍然可以名正言顺一夫多妻的基本上就是伊斯兰教了。在马来西亚、印尼、中东等地,伊斯兰教徒可以最多娶四个老婆的。当然,前提条件是经济条件允许,且前面几任老婆都同意。我以前的日本女同事,告诉我她在美国时,曾经有个科威特的男友。两人也算是如胶似漆、相亲相爱了。某日,此男非常感慨地说:我太爱你了,你可以做我的二老婆吗?她大惊:为什么我要做你的二老婆?他撇撇嘴,理直气壮地说:你不是处女,怎么能做大老婆?两人就此分手。

 婚姻是鞋,穿在脚上,合不合适、舒不舒服,只有穿鞋的人心知肚明。别人只能看到光鲜的鞋子或者破了一个洞鞋面,却看不到穿鞋人脚上有没有起泡、磨破皮。

所有跟帖: 

拜读。不过我觉得这个决定因素根本上是经济因素决定的 -蹩扭- 给 蹩扭 发送悄悄话 (842 bytes) () 09/09/2009 postreply 19:46:40

这个决定因素根本上是经济因素决定的——观点很马列嘛! -周梦蝶- 给 周梦蝶 发送悄悄话 周梦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9/2009 postreply 20:00:33

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好意思,就学了这么点哲学。 -蹩扭- 给 蹩扭 发送悄悄话 (22 bytes) () 09/09/2009 postreply 20:06:13

附体,哈,还真形象。 -周梦蝶- 给 周梦蝶 发送悄悄话 周梦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9/2009 postreply 20:13:10

很久以前我也读过一篇历史研究的文章 -周梦蝶- 给 周梦蝶 发送悄悄话 周梦蝶 的博客首页 (612 bytes) () 09/09/2009 postreply 19: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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