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请港坛的兄弟姐妹们帮忙出主意! 谢谢大家!(可不可以请版主放到首页)
一直潜水,突然冒上来,其实是有一件很紧急的事需要咨询大家。不好意思,麻烦大家了!
我有一个女朋友是从大陆过来的,现在有香港身分证,但还不是永居。她嫁了一个香港本地老公,结婚有8年了。
可就是在不久前,老公突然提出要离婚。原来老公有了第三者,瞒着她有一年。要离婚也就算了,男方也不理这个女朋友将来的生活,说要把房子卖掉,让她自己出去找地方住。现在就一直逼她搬走。房子是香港老公婚前买的,但贷款现在还没有还清。
我这个女朋友嫁到香港后,就没有再工作,在这里也没有别的房产,亲人也没有一个。如果被老公踢出家门,就真的无路可走了。她对香港的法律不是很熟悉,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种情况。曾经找过律师,律师建议她搬走,说会尽量争取抚养费。也找过一些社工寻求帮助,不过基本上都是心理上的安慰,劝她先搬出来,赶紧找工作。。。可是对于一个长期不工作的人,不是那么容易能马上找到一个足够负担自己在香港食宿的工作的。
我想请问大家的是,
1, 在香港,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没有婚前协议),结婚8年后,女方有居住权和分割权吗?男方有权力赶女方走吗?男方有权力任意处置房产吗?
2, 在香港,有过错一方离婚,需要给另一方更多的赔偿吗?
3, 我的女朋友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最大利益?
8年的婚姻落到如此一个结局,我的女朋友很绝望也很彷徨。现在男方就在利用她不懂香港法律又没亲友这一点,一直在逼她离婚搬走。我对香港的法律也不太熟,所以想恳请大家帮我的这个朋友出出主意,想想办法。我代她谢谢大家了!
这个女朋友也上这个坛子的,所以大家可以在这里留言,她可以看到的。再次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