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時香港法例,賣淫及嫖妓本身並非不合法,香港延用英國政府的限制政策(Restriction Policy) ,
以一些法律規管娼妓:『一、「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在公共場所內 (a)引誘他人作「不道德
行為」,或(b)在遊蕩時特意引誘他人做不道德行為的,即已違例。… 二、打擊經營性交易的法律:任
何人(a)窩藏、控制或指示他人作為娼妓;(b)促使其他人成為娼妓;(c)將另一人帶入或帶出香港從事
娼妓;(d)依靠娼妓的收入為生(包括和娼妓分享酬勞);和(e)宣傳娼妓提供的服務或者宣傳娼妓服務
組織(不包括為娼妓爭取權益的組織),均為犯法。』香港的娼妓政策一方面尊重私人行為,因此法例
容許妓女私底下進行性交易,另一方面同時亦考慮到公共治安的問題,故不容許妓女上街兜客及擴展營
業。同時政策亦顧及妓女可能被黑社會操控,因此在法律上大致上與娼妓業有關的行為也是非法的。
應否娼妓合法化
近年有些人建議既然娼妓行業不能完全消除,不如將之合法化或規範化、或設紅燈區,有助減少對娼妓
的傷害、歧視及被黑社會操控。
其實2002年嶺南大學曾有調查發現,深水土步有六成四街坊贊成設立紅燈區集中管理,不過近九成人卻
不希望跟流鶯為鄰,表示紅燈區選址愈遠愈好。這正反映了設立紅燈區的矛盾,因合法娼妓豐厚的利潤
會吸引大量黑社會參與其中,亦引致該區商業劣質化,因高級商業機構不會於紅燈區內營業,再加上隨
之而引起社區中非法移民、酗酒、毒品及其他與色情行業相關的罪案上升,對社區造成不良影響,不會
有區議會贊成在本區設立的。
美國「娼妓研究及教育中心」於調查中亦曾問及受訪娼妓:「娼妓合法化可否令到娼妓更安全?」有六
至七成的娼妓認為是沒有幫助的,因她們認為娼妓行業無論合法與否,本身就是充滿著對婦女身體及性
方面的攻擊,事實上該研究的結論指出娼妓受到傷害根本並不因著個別文化或政策而異,因娼妓本身就
是對婦女充滿著暴力及剝削的工作。看來認為合法化可保障鳳姐人身安全只是一廂情願的看法。
另外,香港即使實施娼妓合法化,亦不見得能夠減少黑社會對娼妓的控制。因為只要有利益,黑社會就
會有興趣。澳門賭場是合法的,但黑社會活動極其活躍,香港一些夜總會和酒吧也是合法的,但黑社會
爭『睇場』的情況屢見不鮮。而非法由內地,東南亞及歐美國家來的黑市妓女,亦不會因娼妓合法化而
消失。現實是,香港很多合法活動都有黑社會在其中參與。
另一方面,根據台灣的經驗,採取了娼妓登記管理制之後,不但未使私娼減少,反而愈來愈多,公娼館
更是掩護私娼的地方,為罪惡的淵藪。1我們估計合法化後真得益的並非那些卅多歲的婦女,而是黑社
會可以明正言順合法經營,以合法掩護非法娼妓,最終反而威脅那些卅多歲妓女的生意。
另外,最大的問題是娼妓合法化更會推動社會的淫業風氣,對青少年價值觀的造成負面影響。始終導致
娼妓問題猖獗的原因,並不在於政策,而是由於社會中有太多嫖客,以致有龐大的娼妓需求,令黑社會
不惜違法,從中獲取豐厚的利潤;而婦女亦不惜淪為男人的洩慾工具,就是為了要賺大錢。2正如沈美
真對台灣娼妓境況的分析:「娼妓政策之失敗,非單純執行不力所造成,社會對色情之鼓吹與容忍也是
重要原因之一。…國人已將買春視為娛樂,作為交際應酬之方式,且成群結隊為之。真正因性慾之需求,
包括夫妻生活失調者,一般民眾只佔12.34%…而嫖客中已婚或同居者,佔有53.75%比例。可見色情交
易已非『必要之罪惡』,一般人認為娼妓存在有正當理由實是誇大其辭」3。還有大眾傳播媒體的推波助
瀾:「一般民眾作問卷調查指出,76.3%同意『大眾傳播工具的渲染,直接刺激一般人去色情娛樂活動
場所的慾望』4。大眾傳播媒體非但未給予民眾好的影響,反而刺激民眾從事色情活動,亦應為日益嚴重
的風化問題負其責任」5。而香港,傳媒中的色情文化氾濫,報紙中甚至有「嫖妓指南」,6相信推動了
不少香港市民的嫖妓意慾。有雜誌曾經訪問的三位17歲少年便說:「D報紙雜誌成日都講到咁過癮,我
們不嬲都好想試架!」7
我們相信,娼妓合法化後,必定會助長社會的色情風氣,社會整體的道德標準進一步下滑。男性以嫖妓
為風尚,追逐酒色之享受,將嫖妓視為正常活動。只會帶來娼妓業進一步的擴大。事實上,香港並非從
實行過娼妓合法化。香港於1879至1935年,曾實行過56年的公娼制度,女性只要納稅領牌,就可合法
賣淫。結果,石塘嘴、西營盤、灣仔、旺角、油麻地都成為妓業興盛之地。1932年,由此妓女實在太多,
阻街攔客的情形太嚴重,當局下令禁娼,三年後才將所有公娼禁絕。8無論是香港的經驗,或是台灣的經
驗,合法化後都只是令娼妓業更加猖獗。
而娼妓合法化對香港的青少年更有不可忽視的影響。香港現時的教育制度於道德
教育方面極度不足,一般青少年都以家庭及社會法律作為個人道德指標的參考。政府於娼妓政策上的改
變,無可避免必會對青少年價值觀的建立帶來負面影響,尤其那些缺乏家長關心和指導的青少年,會以
為娼妓亦為政府認同之行業,一試亦無妨。就像賭波合法化之後,更多人參與賭波一樣。再加上現今青
少年普遍崇尚物質主義,女的更可能因著娼妓是賺快錢的途徑,社會對婚前性行為又普遍接受,因此而
加入娼妓行列。以現今香港成年人工作忙碌,又有很多問題家庭的社會環境下,缺乏家長指導的青少年
為數實在不少的。
正如楊漪珊說:「如果妓權運動替香港爭取的全面開放妓業,這行最先吸引到的新血,便是青少年這一族。
因為他們最需要錢,其他勞工市場也沒有甚麼多錢的工作提供給他們。同時,青少年對任何事情都充滿好
奇,從娼這回事,既然有人說得那麼好,還是趕快去試試做。另外,很多賣淫的青少年都是因為與家庭不
合,或是在得不到溫暖愛護,或是遭到父母虐待,而離家出走,在街上需要用錢的時候,自然的進入娼業。
當娼門敞得寬寬廣廣的時候,青少年與父母頂了兩句嘴之後,也許就賭賭氣走進賣淫的地帶」1。所以娼妓
合法化對青少年的價值觀可能所造成的影響實在不容忽視。
我們認為要有效遏止娼妓問題,應從道德教育做起,不單於學校,甚至於整個社會媒介。現在有關嫖妓
的教育都只停留於安全性行為,其實這只是間接減低對嫖妓的警覺性,認為只要是安全性行為就完全沒
有問題。既然「兩個就夠晒數」可以推廣,「戒煙」「戒毒」可以推廣,為何「反嫖」就不可推廣呢?
難道子女多、香煙、毒品對社會、家庭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比從娼/嫖妓的問題更甚?相信於現階段社
會對嫖妓普遍仍視為不道德的,故推廣「反嫖」意識,提倡積極的人生觀,生活模式,應不引致太大反
響,亦有助加強市民對嫖妓的警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