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与B不能同食”的思考

来源: 2016-12-18 20:07:2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常常看到这类忌讳。

现在不谈并非食物的草药,18反之类的或许有道理,我们只谈食物。

1)“同食”的定义不清楚,不能炒作一盘,煮作一锅?还是不能在同一顿饭吃?还是不能在12小时或24小时内都吃?如果不能同一顿吃那几乎所有宴会所有Party都会犯戒。

2)A与B不能同食是因为A性寒,B也性寒,所以一起吃会出问题。那么只吃A,数量加倍,就不寒了?为什么两种不同的但都寒的东西不能在一起吃单吃一种则无问题?热+热一样道理。

3)A与B不能同食是因为A性寒,B性热,性质矛盾会打架,会出问题。不是说阴阳寒热平衡好吗?这与上一条的逻辑恰恰相反,至少不能同时成立。

4)A与B不能同食 是因为A有维生素C。这样说忘了富含维生素C的东西有成百上千种,单抽出西红柿等一两种完全没有道理。草酸与此类似,含草酸高的东西也有上百种,最高的是美国大黄梗(做甜食用)和中国的苋菜。

5)如果A与B同食真的会毒过砒霜,那有关部门需要警告,而到现在不管是美国、中国还是任何国家从来没有这类政府的警告。

6)实践上我个人奋不顾身地试验过普通食材的几乎所有禁忌,从来没有出过任何一点点问题。

7)我个人坚信,只要不过量,所有经过年代考验的食品都可以随意组合,草药和化学药品是另外一回事。

注:3)和4)是受TBz帖子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