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上浇油的转帖:医生有必要把病人当亲人吗?

来源: 2010-12-09 13:01:3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医生有必要把病人当亲人吗?(转自施焕中医生的博客)

2007年06月14日 星期四 22:49

刚才我以“把病人当亲人”在百度上检索出4,270条篇目,改以“视病人为亲人”则增加到6,220条;更神奇的是以“医者父母心”居然可以检索出122,000条。

按照我本人的理解,“亲人”的内涵应该十分简单清晰。我填写过的各种表格数以千计,有些事情记得非常清楚。譬如说,在结婚以前,表格中的“家庭成员”栏填写父母亲的名字;两个已经出嫁的姐姐则填写在“社会关系”栏。结婚生儿育女之后,父母的名字被移放到“社会关系”栏。在我的观念里,我的亲人就是妻子、儿子、女儿、母亲(父亲已经于11年前病故)和两个姐姐;其他与我们家有血缘关系的人则应被视为亲戚,应该不属于正宗的亲人之列。

言归正传,各种媒体在宣传某某医生的行医态度是往往喜欢使用上述“把病人当亲人”或者类似的字句。毫无疑问,我能够理解媒体和整个社会并不真正要求医生一定要把病人当真亲人,而只是在表达对被宣传的医生一种过度夸张的钦佩和粉饰,或者是在表达一种对正常的医患关系回归的渴望。

当年,人们都曾无比虔诚地遵“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为圣旨,结果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多少人伦被颠倒,多少心灵被扭曲,多少家庭发生了儿子检举父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的悲剧,还心有余悸吗?

“把病人当亲人”当然没有这么严重,今天也想咬文嚼字一番,目的在于提个醒:人与人之间肯定需要真情,否则我们都会生活在盘算、伤害和冷血之中,但真情也可以体现在正常的工作关系之中,不一定非要在亲人之间才能寻觅到。在一个健全的社会,即使米贩子也应该对买米人以诚相待,不应该恶意短斤少两,只是不能随便把买米人当亲人。

一直有人批评中国医生仁爱之心不如欧美各国的同行。这几天我正在美国参加美国胸腔学会一年一度的年会,与会者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呼吸科医生。为了明确知道外国医生有没有“把病人当亲人”,我很想直截了当地问问一万多名外国医生中的几人,尤其是美国的医生:“在您的行医生涯中,您有没有把病人当亲人?”但是,我碰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我的英语不是太好,手头一时也找不到英汉字典,实在想不出相当于中文“亲人”的英语单词是什么。我的印象中英语里应该没有这么含糊的概念。想来想去,比较接近的应该是“family members”,牵强点的可能还有“relatives”。这样一来,我的问题便成为“Excuse me, doctor, may I ask you one question, please? Did you treat your patients as your family members in your medical career?”或者“Did you regard the patients as your relatives?”几欲张口开问,总是担心被送往当地的精神病院,终于没能了结一桩心愿,此为一点小遗憾。我当然知道答案,只不过真的很想从他们的口中得到明确的字句而已。

第一、病人不需要医生“把病人当亲人”。医生也会生病,我身体欠佳之时前去就医如果碰到将我视为他亲人的医生,我会放弃专家号掉头就跑。那样肉麻的事情都可以发生,接下来还不知道会不会更肉麻。我妻贤子孝女乖,除了计划收养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儿,我不再需要别的亲人;我更不允许任何外人把我当成他/她的亲人。如果有医生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将我当成亲人,我会愤怒的,因为那已经构成了对我的侵犯。我是来看病的,不需要来医院寻求亲情。一个十分简单的事实就是:病人来到医院排队挂号的惟一动因和终极目标就是消除病痛的折磨,而且最好是“以低廉的价格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对于医生而言,最重要的是拥有精湛的救治技术,以正确的服务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和每一位患者,最大限度地为患者解除疾苦,而不能借助行医的便利胡乱认亲叙情。

第二、“把病人当亲人”会将简单的关系矫情地复杂化。如果一名40岁左右的男性医生接诊的患者是一位70岁的老大爷,医生应该将其与哪一位亲人相对应?医生还需要别的父亲吗?来诊的是一位30岁的男人,兄弟吗?那还好,但兄弟是要分遗产的;如果不是,又没有特殊的爱好,多出这么一个亲人岂不成为精神负担?如果进入诊室的是一位30出头的大姐纵然不在婚姻状态但长相不对路,即使将皮肤擦出溃疡也冒不出半星火花,那不急死人吗?因为可能适合她的亲人位置只有一个,大多数情况下这个位置恐怕已经有人抢占先机了。如果来了一位20岁的小姑娘,当成女儿嫌大,小胰子还够不着“亲人”一档这么紧密,家里的那位糟糠能接受新的敌情吗?总之,无论来看病的是什么人,只要医生情真意切地将其当亲人都不妥当。既然在伦理上永远不可能将病人与某一位亲人对号入座,为什么非要一相情愿地把别人当亲人呢?

第三、亲人是用来爱的,而病人则是来看病的。亲人和病人的角色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互换,比如说,医生的亲人有可能生病;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医生也可以从前来就医的轻症、可以康复的病人当中挑选自己的意中人作为终生伴侣。这些都是十分正常的关系,不属于今天我想讨论的非正常关系。亲人就意味着爱,包括夫妻爱,子女情。因为有爱才有可能小别时互相牵肠挂肚,见面时幸福之情言于溢表,可以为之生为之死为之放弃一切;病人的情况当然不宜与此相提并论。在很多的情况之下,医生肯定也会牵挂着病人,只是更准确地说牵挂的不是“病人”而是“病情”,譬如说,医生都会牵挂病人的手术刀口愈合是否良好,会追踪给病人开出的药是否出现别人曾经出现过的毒副作用;会因为病人的焦虑而给予耐心的心理安慰……这是一名医生本来就应该具有的基本医道,是不需要把病人当亲人就必须要做到的。但是,这是工作、职责和道义,与亲人沾不上边儿。

第四、不需要把病人当亲人也能当好医生。在处于垂死的帝国主义阶段的美国自不必多说,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不属于亲人关系范畴。在美国我自己去看过病,也带家人去看过病,多少有些体会。应该说,美国的医患关系也有许多不够令人满意的环节,但是,双方都能够比较理性地协调和理顺,至少没有出现“医闹现象”。在我们国家,社会已经明白无误地将医院推向了市场,具有中国特色的只是给你摆摊的铺位却不许你依据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进行公平交易。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医患关系本质上就是工作关系,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粉饰都绝对永远无法改变这一基本的事实。医生通过掌握的诊治技术为病人提供有偿服务,向患者或者社会索取生活来源,这是合理的,也是医疗这个行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另一方面,病人在政府或者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帮助下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取得医疗服务,达到解除病痛的目的,同样也是正常的。必须强调的是,医生在实施这一特殊的商业行为中扮演相对主动的角色,其出售的是称为“医疗服务”的特殊商品。这种类型的买卖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票据当面点清,离台概不负责”,甚至不允许出现“实行三包”的机会。更重要的是,由于病人缺乏医生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因而医患关系在客观上是不对等的。所有这些特性都要求医生除了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还必须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明白“性命所托”的沉重分量,切切实实地把病人当病人而不一定当亲人,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医疗差错。

总之,医生这一职业惟一的社会功能就是治病救人。能够遵循国家法律、基于社会良知和职业道德以规范的医疗程序尽最大努力实施治病救人的过程,取得最合乎科学原理的治疗效果的医生就是好医生。好医生必须是心智健全的正常人,不一定是全国劳动模范,不一定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不一定是报纸上的先进人物、不一定是拥有优秀专家称号的人,不一定是将素不相识的人纳入“亲人”的惟一标准就是“生病”的人。

至于“医者,父母心”,那就更离谱了,与教育界那句“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样大逆不道,不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