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小糊涂
看了两位老师的回答之后还有点不是很清楚的地方. 我试着用我对两位老师的回答的理解说一下, 请指正.首先这个是个HIB的TRANSFER.皮匠老师所说的开工日期很重要, 以前名额一出来就用光了的情况下只好等10月1日作为开工日期, 而现在名额充裕的情况下开工日期就可以是最近的可以上班的日期是吧? 两位老师都提到了在 H-1B transfer 过程中,可以在file了之后就去为新雇主工作,也就是说申请上的开工日期比FILE的时间早就可以了是吗? 8老师还提到了保险起见还是等PP批准了之后再开始工作, 我想如果有条件的话我一定会照8老师说的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