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是,我已有H1B(A公司,尚未辞职)。准备去B公司,所以上个星期把B公司H1B申 请寄走(加急,15天会有结果)。但是今天(星期三)又拿到一个offer(非常意外,但 是C公司是我喜欢的公司)。我可以在B公司H1正在处理的时候再递交C公司H1的申请 吗?各位有没有类似实际经验的?请告知。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