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律师说, 在H1-B transfer appl送达USCIS的那天, 我就可以开始为新公司工作,是这样的吗? 我怎么觉得是要收到USCIS的RECEIPT NOTICE才行呢? 如果, 我在H1-B transfer批准之前为新公司工作了, 如果TRANSFER被拒(有无此种可能?)或我要出国去VISA STAMP,此前的工作算是ILLEGAL吗? 对绿卡申请有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