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H1B八月30号到期, 延期申请本月9号UCIS就已经收到,但是至今我仍然未受到正式的 receipt Notice, 请问如果30 号之前,仍未收到 receipt notice,我是否能够继续工作,可否用递送公司的收条代替,从而可以继续工作240天。 非常感谢你们的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