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opt 开始之前的那一段grace period 就去公司上班,当时说好先hold 支票等opt 生效后在发给我。 现在opt 生效后的第一张支票上面写的发工资所cover的日期有一部分是grace period期间的。照法律规定我是不能在那一段期间工作。 今年4月1号申请H1B。 不知道到时候移民局查起来会不会有大麻烦? 新人第一帖,对很多事情都不懂, 望各路英雄们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