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离境,H1B回美,485的收据原件以及有效AP是旅行中必带的吗?

我的理解是: H1身份离美,凭H1签证回美为同一雇主继续工作,485的收据原件,或者有效AP都不是旅行所必带的,pending的485仍然有效。

那么,如果是H4离境,凭H1B签证回美呢?是不是一定要等到AP下来了才能走?是不
是必需随身携带485的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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