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加拿大人过美国或到其他国家很自由,没有象我们中国人那么多的限制,对于雇主来说,雇用加拿大人要省事的多,不用支付办签证/身份的律师费,雇员马上就可以上班,不用等待移民局的批复。要是公司需要雇员到海外出差的话,加拿大雇员说走就能走,不象很多中国雇员,怕出去回不来或是背景审查什么的都不愿意出去或是跟雇主讨价回价。而且移民法复杂得很,一不小心无心触犯了,雇主也跟着吃官司。你说你要是雇主的话当然愿意省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