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分红利,要么再给自己办个H1

来源: 我见 2003-10-14 20:13:0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8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我见 ] 在 2004-02-03 07:11:13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注册公司没有问题的,移民局对这点没有限制。然后作为拥有公司的董事,可以给自己分红利。

如果想为自己公司工作,就要办第二个H1。这个H1是公司法人雇你的,比如说雇你做总经理,移民局批下来公司就可以给你发工资了。移民局批准里面很关键的一点是你的公司要证明有足够的财力给你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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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要么分红利,要么再给自己办个H1 -H1B持有人- 给 H1B持有人 发送悄悄话 (58 bytes) () 10/14/2003 postreply 20:20:00

回复:回复:要么分红利,要么再给自己办个H1 -我见- 给 我见 发送悄悄话 (92 bytes) () 10/14/2003 postreply 2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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