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移民局里面很乱,所以很正常,移民局承诺的是15天不能处理到就退$1000加急费而已 2,很难讲 3,因为petitioner是雇主,所以只有雇主才有资格查询 如果grace period过去还没有消息,最好先离境,等H1批准书下来再签H1入境。另外J1转H1需要豁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