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法律是州权,所以每个州各异,但移民法是联邦法律,不可能

依照不同的州,而实行不同的执行标准。从以往的经验,实际执行中通常移民局在申请人从H1转到其它身份,或是在两个H1的transfer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最近三个月的pay stub,但是即使收到了这样的RFE,如果少了最近的一张( 2 weeks) 新的H1 transfer 还是能照样批准,并且发出带有I-94的批准书,也就是说,移民局认为身份还是连续有效的。
如果是转到其它身份,一个月以内的gap一般都不会导致I-539被拒。但是B2是转不下来的,只能用来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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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daxia- 给 daxia 发送悄悄话 (242 bytes) () 04/08/2007 postreply 14:56:10

回复:同意 -Costello- 给 Costello 发送悄悄话 (82 bytes) () 04/08/2007 postreply 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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